第二章 論文必須有「提問、主張和論證」
——你說我的「論文」根本就不算論文,那要怎樣才算論文?
——嗯。說到論文,讀書感想不是論文、畢業紀念冊上的感言、情書、婚禮賀辭、企畫書、小說、溫馨小品文、相聲劇本、報刊的讀者投書、曲目解說、議事錄、私密日記、教科書、安慰失戀友人而寫的email、勞工解放運動的號召文、貸款申請書、BBS上的PO文,都不算論文……。
——好好好,論文跟其他所有類型的文章都不一樣對吧。
——沒錯。所以,第一步是要先知道,作業要求的是寫一篇論文。不過差勁男你應該沒學過怎麼寫論文吧?
——別說寫論文了,連論文是什麼,都沒印象有人好好地教過我。
——日本的小學和國高中,完全都不教學生論文是什麼,大學課堂出的作業卻要寫論文,要學生拼命生產出像論文的文章,真叫我們這些大學老師生氣。
——真的很可怕。……不過由我來說這話也有點奇怪就是了。
——一直擺架子下去也不是辦法,雖然不甘心還是教你吧。啊,「雖然不甘心還是教你吧」是我一個高中老師的名言。只要一聽到這句話,就覺得好像要教我們很重要的事情了。那麼,論文是什麼呢?
一、論文是什麼樣的文章呢?
(一)論文有提問。論文是提出明確的問題,像是「為什麼……」、「我們應該做的是什麼……」、「……與……之間的差別是什麼」,然後尋求解決之道的文章。差勁男你的作文最初提了個「應該承認動物有權利嗎?」的問題,可以說已經滿足了論文的最低要求。
(二)論文有主張。既然有提問,就要有答案。因此,寫論文重要的是要有勇氣對自己的主張負責,也就是要有「斷言事情的勇氣」。差勁男,你直到文章中間,都還認為應該承認動物有權利,後來卻說「但是因為我喜歡吃肉……」,遲疑著該不該承認動物有權利。你最後還說「因為這個問題很難」想要矇混過去。結論到底是哪個?像這種文章,稱不上是篇論文。
(三)論文有論證。也就是說,只寫「動物有權利嗎?我認為有。結束」不是論文。只有提問和答案不能算論文。為了讓讀論文的人接受你的答案,論文必須有論證。論證指的是適當地排列邏輯上能夠支持自己答案的證據,讓它們產生效果。我會在第六章詳細說明論證的具體步驟。這裡我想請大家注意:當我們想說服別人的時候,通常會用盡所有方法,像是威脅、哀求、逗對方開心、慫恿等等,常常是在訴諸對方的情感,這反而比較有效。對異性告白的時候,如果說「……根據上述理由,我認為你應該跟我交往」,一定不會成功。
但是寫論文禁用訴諸情感的方法。差勁男,你因為太同情電視上看到的黑猩猩,陷入了自言自語的感傷境地。因為殘忍的動物實驗而遭受衝擊,是你認為動物也應該有權利的原因。但這並不構成承認動物權利的根據和理由。能夠成為根據和理由的,只有邏輯上有支持力的主張。不管情感上怎麼動搖,如果不能推動我們的理性運作,就無法當成根據。
事實上,訴諸情感的「論文」非常多。探討動物實驗、恐怖主義、器官移植、虐待兒童等重大議題的時候,我們馬上就熱血沸騰。但正是因為這些問題非常重要,我們必須不訴諸情感來討論。
【鐵則4】論文是為了說服別人而寫的文章,不是青春宣言,也不是愛的告白。要隱藏熱切的心,用冷靜的頭腦取得邏輯上的說服力。
——論文不能抒發自己的感覺嗎?
——論文基本上只能有事實和意見。其實,在某種意義上,寫事實和意見,要比寫自己的感覺簡單多了。小時候在滑雪場的廁所,瞥見眼前有隻大熊的驚愕、恐懼和悲慘;得知初戀情人和班上同學交往時的震驚、屈辱、無奈,和嫉妒相互交織,那一種泫然欲泣的感覺。如果你能把這些感覺好好地用語言表達出來,那很適合當作家。
——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不要都舉不好的例子可以嗎?
——我說啊,寫感覺要困難多了。所以論文是非常簡單的文章。證據在哪呢?文筆很差的大學老師,論文卻寫個不停,這就是證據。
——原來如此,感覺好像我寫起來也很容易。
——哼哼。那是你的錯覺。
——話說我還是不太清楚原因跟論據的差別,請說明一下。
——即使是論文,也不是不能寫自己的意見。相反地,是一定要寫出自己的意見。假設你的意見是「反對動物實驗」好了。那麼你為什麼會有這個意見呢?因為看到電視上殘酷的一幕遭受衝擊、因為打工照顧實驗動物產生了感情、因為搶走女友的那個傢伙是農學院做動物實驗的,這些都不能寫進論文裡。不管多麼熱切地說明讓你產生這個意見的原因,都不會是你主張應該停止動物實驗的證據。也就是說,那不是論據。
——那什麼才算是論據呢?
——嗯。比方說「雖然動物實驗做了很多,但絕大部分無關緊要,並非必要」、「讓動物遭受痛苦,是對動物權利的侵害」等等,就可以算是論據。
——咦,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些論據的背後還要有論據吧。
——是的。為了說明現行的動物實驗絕大部分都沒有必要,必須有種種事實的根據:現在做了什麼樣的動物實驗、進行的頻率有多高、目的又是為了什麼。而為了說明讓動物遭受痛苦是對動物權利的侵害,就必須提出動物具有權利的論據。然後,要主張這個論據,就必須說明成為權利的主體需要滿足什麼條件,而因為動物滿足這些條件,所以具有權利……而這又進一步要求要有理論上的根據。
——像這樣,提出論據,再提出論據背後的論據……這樣下去不就沒完沒了?
——哦,反應很快喔。理論上可能是這樣沒錯,但一般來說,大多數讀者都會承認,到某個地方為止就可以不用再提論據了。比方說是聯合國相關機構的調查統計資料,因此大致可以信賴;因為是被視為當然的常識性觀點,所以大家都能接受等等,會在這些地方停下來不用再提論據。如果不是這樣,那所有的論文的篇幅都會變得無限長。因此……
【鐵則5】論文有下列三個基礎:
(一)針對給定的問題或者自己的提問,
(二)主張一個明確的答案,
(三)為了在邏輯上支持該主張,提出事實上和理論上的根據來論證該主張。
這就是論文的定義。既然我們已經清楚地說明了論文的目的,接下來要討論的就是:為了要確實地達成該目的,應該留意哪些事情。
二、寫論文時絕對不能忘記的事
【鐵則6】嚴禁「模糊」和「迴避問題」。
首先,重要的是,提問和回答都必須盡可能明確。像是「你覺得動物和人類的關係是怎樣的呢?」這種提問就太過模糊,無法成為論文的提問,而「動物實驗符合倫理嗎?」就可以。針對提問的回答,一樣也必須明確。總之,要明白說出你是贊成還是反對動物實驗。如果讀到一篇結論不明確的「論文」,讀者會很焦躁。當然,依情況不同,的確會有不是單純非黑即白的問題。但請注意,這個時候還是要盡可能地將附帶和讓步的條件明確地說出來,例如回答「基本上持反對的立場,但下列情況可以破例允許動物實驗」,或者「只允許滿足下列條件的動物實驗」等等。
此外,當被問到「你贊成還是反對○○?」的時候,要說「贊成」或是「反對」。而被問「為什麼……」的時候,要說「……,因此」。也就是說,你必須正面回答問題。總之,廻避問題是違反論文的寫作規則的。比方被問「你對於○○的意見是?」,卻回答「對於○○,康德這麼說……」就是迴避;對於「請申論存款保險有金額上限的優缺點」的問題,回答「反正我沒有存款所以怎樣都無所謂」,也是迴避問題。
【鐵則7】不准寫「提問+主張+論據」以外的東西。
具體來說,選擇某個主題的背後的原因、自己為什麼會支持某種意見(這部分已經說過了),以及其他的「自言自語」像是回憶、軼事、為什麼無法取得必要的參考文獻和資料的託詞、寫不好的藉口、應酬話(例如「畢竟是哲學,我覺得很難」等等,這種話不用說也知道!),都不能寫進論文裡。而對課程的感想和改進的建議等等,因為老師也想知道,歡迎你寫,但是不准寫在論文裡或是結尾處。請寫在另一張紙上和老師溝通。
【鐵則8】請勿執著結論正確與否。重要的是論證的說服力。
論文的評價標準,大半取決於論證是不是正確。也就是說,重要的只有是不是提出了支持主張(結論)的適當論據。相較之下,結論正不正確,其實並不重要。說得更精確一點,論文的主題,很少會是只有一個正確答案的問題。
假設我熱切地支持廢除死刑,要傾全力支持廢死運動。但是,如果要我比較「電影《在黑暗中漫舞》(Dancer in the Dark)裡,碧玉(Björk)受絞刑的一幕讓我淚流不止。我認為人不能奪走其他人的性命,因此我贊成廢除死刑」這樣的「論證」,和「我認為應該維持死刑,因為……」這種有堅實論證的論文,我會毫不猶豫地給後者較高的評價。事實上,結論是什麼,多半並不重要。
【鐵則9】論文是把自己的想法以一般化的格式寫出來。
人們常說論文必須是「客觀的」。的確如此,但是我們對於「客觀的」這個詞不可掉以輕心。「客觀的」的相反是「主觀的」,因此,要讓論文客觀,就應該要主張排除主觀的敘述。例如《寫出勉強及格的論文指南》就建議大家採用下列方式:「我相信這絕對是正確的」→「可以相信這是可靠的」;「這種想法絕對是錯的」→「許多論者認為這種觀點有疑義」,將主觀的敘述更改成「客觀的敘述」。
但我覺得這樣很奇怪。假設只有我認為「這類的觀點絕對錯誤」,其他人都視為當然,只有我想批判該觀點,在這種情況下,「許多論者認為這種觀點有疑義」的說法,不就是說謊嗎?也就是說,把「我認為……」改成「許多論者認為……」,並不會讓主觀的敘述變成客觀的敘述。
我認為,論文所不允許的主觀敘述,並不是以「我」為主詞的語句。那不允許的是什麼呢?不允許的是未提出論據的判斷和主張。
對讀者來說,沒看到論據,只會覺得「哦,是嗎?」如果只寫「我相信○○絕對是正確的」,那就是主觀的敘述,因為沒有提出論據。而只寫出「不管誰說什麼,我認為那是正確的,所以正確!」也是一樣。但如果寫的是「我相信○○絕對是正確的,因為……」,那就確實提出了○○為什麼應該是正確的根據,這麼一來,它就是不折不扣的客觀敘述。
同樣地,有人認為如果在句子裡寫出了自己的價值判斷,那就是主觀的敘述,不應該在論文裡面出現。我認為這種想法也有問題。「黑澤明的時代劇裡,《椿三十郎》比《大鏢客》優異」這句話,有作者的價值判斷。如果這句話突然蹦出來,那就好像說「我比較喜歡《椿三十郎》,你有意見?」,這當然不能算客觀的敘述。但如果你在文章裡提出各種證據,說明應該認定《椿三十郎》比《大鏢客》優異,那麼,放在文章結尾的「黑澤明的時代劇裡,《椿三十郎》比《大鏢客》優異」這句話,顯然就是客觀的敘述了。簡單地說,敘述的客觀性,取決於有沒有適當的論據。究竟是不是用「我」來當主詞,其實並不相干。
如果論文裡不能寫自己的想法和價值判斷,那論文就只能報導事實,或者只是把眾人一致認定的常識抄進去,要不然就只是整理過去學者的著作而已。這樣寫論文就完全失去意義了。論文要的是寫出自己的想法。但要怎麼寫呢?要把自己的觀點一般化這樣來寫。總之,論文是提出「將自己的觀點一般化之後的觀點」,也就是:根據我所提出的證據、理由來考慮的話,每個人都應該和我有相同的看法。
【鐵則10】論文必須能被第三人檢驗。
論文為了達成客觀性,特徵之一就是能夠一般化。瞭解這點之後,達成客觀性還有另一個條件也很重要。那就是:要讓任何一位讀者,都能夠追溯、檢驗論文作者思考的理路。假設論文中寫著「根據統計,九九%的吸菸者有施加家庭暴力的經驗。因此……」,這看起來的確像是論證的格式。但是,如果讀者想著「這個數據是真的嗎?」卻沒辦法檢驗的話,那你就是圖自己方便,捏造出合適的統計或調查結果。照這種作法,你愛怎麼為自己偏好的主張「論證」都可以。
或者你只寫出「康德認為,作為理性動物的人類,應該考慮動物的幸福。這是最基本的定言令式的一部分」(我胡扯的,康德並沒有這麼說),那麼讀者即便懷疑「咦,康德有說過這話嗎?寫在哪裡?」,也沒辦法檢驗。如果允許這種寫法的話,你就會肆無忌憚地亂寫。
總之,論文必須要讓第三人能夠檢驗,而這就是論文必須有客觀性的另一個意義。明白指出自己使用了那些資料(調查、統計、文本、先行者的論文),並且說明資料的來源、在文章的哪裡用上了哪些資料,讓讀者有必要的話都能檢驗。這些在論文裡都必須明確地寫出來。論文裡引用和列舉參考文獻的方式為什麼會有繁瑣的成規,就是這個原因(請參考第九章)。
——嗚哇!超麻煩的。即使出的題目是「你認為是否應該承認動物有權利?請自由發揮你的看法」,也一點自由都沒有嘛!說「自由發揮」是騙人的呢。
——你說得沒錯,正是如此。如果你把「自由發揮」的「自由」理解成「請自便」的話,說自由發揮就是騙人的。
【鐵則11】照字面上的意思理解「自由發揮」的人,是呆瓜。
我說差勁男啊,就算是你,從小學就開始的「作文教育」裡,應該也可以體會自由發揮是騙人的吧。比方說,「請自由地寫下校外教學的回憶。」「寫什麼都可以嗎?」「是的,想到什麼就直率地寫出來。」假設有人把老師的話當真,寫出底下的作文:
「校外教學的最後一天是在東京迪士尼樂園自由活動。我住美國的時候,去了佛羅里達和加州的正統迪士尼好幾次,所以覺得東京的有點……。跟佛羅里達和加州的不一樣,灰撲撲的天空下,一大群穿著骯髒運動服的學生聚在一塊,感覺說不出的奇妙。同學起哄說『這會是一生的回憶』,我卻覺得很廉價,謝謝不用了。」
——這再怎麼說也不行吧。
——為什麼?這明明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啊。
——不對,再怎麼說是「自由發揮」,也會有壓力或是默契只能寫像是「真愉快!上中學遇到許多知心的朋友真棒。謝謝大家!」這樣的吧。
——對吧。所以,就算說「自由發揮你的想法」啦、「寫什麼都可以」啦,寫論文還是必須滿足論文的最低條件。但是論文跟校外教學的作文不一樣,論文的成規主要是針對文章的寫作方式和格式,它不會限制內容和作者的觀點。希望你能理解這一點。
那麼「論文請自由發揮」是什麼意思?
——都已經有這麼多成規了,那論文「自由發揮」的「自由」是什麼意思?
——嗯。就「你認為是否應該承認動物有權利?請自由發揮」這個例子來說,「自由」指的是:首先,你的結論不管是「應該承認」或是「不應該承認」都沒有關係。接著,你要根據至今考慮過該問題的哪位學者的說法都可以,或者反過來,你要批評哪個學者也都沒關係。自由也是指自己去探究的意思。不管是什麼資料,亦即不論用上什麼統計或調查結果都可以,重點是要自己去找。只要用的是自己蒐集到的資料,要怎麼樣論證自己的主張都無妨,只要稱得上是論證就行。這也是自己要去思考的。
然後,靠一己之力做出來的作業,將它轉成一般化的格式,也就是整理成別人可以檢驗的格式。自己在文章裡呈現出來的觀點,請自己負責。如果內容有錯誤,被人說「這裡錯了吧,呆子!」的是你自己,而自己想出來的「論證」如果不能恰當地支持主張,會被說「根據你提出的證據,是如何能推到這裡?腦子有問題嗎?傻瓜!」大家會認定,你的粗心,必須由你自己來負責……自由也有這種意思。
——說是自由發揮,其實反而很難啊。
——這正是自由自古以來的問題不是嗎?不過就像我說的,寫論文是把自己的想法以一般化的形式提出主張,某種意義上是非常傲慢的行為,就像對別人說:「喂!你!還有你!你們如果腦筋清楚的話,就一定得接受我的結論!」因此這部分的責任會一直如影隨形地跟著你。如果沒有承擔這個責任的勇氣,那你一生就與論文無緣了。
——我如果不寫論文也可以活下去,那有什麼關係?
——……喔。的確,讓別人認可自己想法,不光只有寫論文這條路。利用對方的恐懼感來威脅,或者訴諸情感苦苦哀求也可以。利用對方的無知用騙的也行。
——洗腦也是種方法吧。
——說得極端一點是這樣沒錯。但是呢,如果傳達自己的想法,得付出讓人害怕、同情或怨懟的代價,有另一條路不是更好嗎?那就是訴諸對方的理性來說服。而且我偏愛這種方式。為什麼呢?因為只有這種方式,才是把對方跟自己擺在對等的地位。
——原來如此,同意,同意。話說回來,剛才老師對我做的,是威脅?還是洗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