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如果你勇往直前去探索新的情感關係與生活型態,你會發現前方有一些觀念擋著你——你自己的觀念,以及別人的觀念——關於社會應該怎樣,關係應該怎樣,人應該怎樣。這些觀念根深蒂固,而多半未經檢驗。
我們都被教導,一生一世、一對一的異性戀婚姻,是情感關係的唯一正解。我們總聽人說,一對一是「正常」、「自然」的;如果我們的慾望不合乎這個束縛,就是道德有瑕疵,心理不正常,而且違反自然。
很多人本能地覺得這個景象不太對勁。但如果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抱持某個觀念,你怎麼可能把它挖出來檢視呢?「一生一世一對一,是情感關係的唯一正解」,這個觀念埋藏在我們的文化深處,因此幾乎隱形了:我們根據這樣的觀念運轉,而渾然不覺。這些觀念一直在我們腳下,形成我們假設的基礎、價值的基礎,也是我們慾望、迷思與期望的基礎。我們不曾注意到它,直到被它絆一跤。
這些觀念哪來的?通常是為因應某種情況而起,只是那些情況已不復見。
傳統婚姻觀念源自農業文化,人們自耕自食,自織自衣,自製自用。大家庭才能完成巨量的工作,讓每個人都有口飯吃。婚姻是一個工作關係。所謂「傳統家庭價值」,講的是這樣的一個家庭:包括祖父母、叔嬸與堂兄弟姊妹一起形成的組織,組織目標是求生存。今日美國仍然可見大家庭依著傳統的方式運作著,通常是來自其他國家的新移民,或者是經濟弱勢的城鄉人口,將傳統家庭模式當作基本支持系統。
在工業革命以前,性控制對於資產階級以外的社群來說,並不怎麼重要。工業革命開啟了一個性否定的年代,可能的原因是中產階級興起,以及都市文化沒有那麼大的空間可以容納小孩。十八世紀末期,醫生與牧師開始宣稱自慰有害健康並且構成罪惡,這個最無辜的性慾出口,被他們說成危害社會:割包皮在這個時期變成通行的習俗,就是為了遏止自慰。性慾變成了一個可恥的秘密,即使對象是你自己。
但人性勝出。我們是好色的動物,一個文化愈是性壓抑,那些隱密的性愛念頭與行為,就愈誇張。這一點,任何維多利亞色情書刊的愛好者都可以作證。
當希特勒與納粹正在德國興起時,心理學家威廉.賴希(Wilhelm Reich)有一次向一群年輕的共產黨員演講,論道性壓抑對威權政府來說非常必要。他認為,如果沒有強制外加一個性否定的道德觀,人民就不會受到羞恥的控制,而會相信自己的是非判斷。他們不太可能違反自己的意願大步參戰,或者去參與死亡集中營的運作。
核心家庭包括了父母與子女,相較之下比大家庭孤立,這是二十世紀中產階級留下的遺跡。孩子們不再到農場或家族企業裡工作了,養小孩跟養寵物差不多。今日的婚姻已經不是生存所必須。現在我們結婚是為了追求舒適、安全、性愛、親密感,以及情感的連結。離婚率提高,今日的宗教右派為之呼天搶地,但這現象只是反映出我們的經濟現實:大多數人有能力離開一段不快樂的感情關係,沒有人會因此餓死。但現代清教徒仍然要奮力鼓吹核心家庭與一對一婚姻,方法就是教我們,性愛是羞恥的。
我們認為現在這一套「應該」,跟其他很多套一樣,都是文化製品,而不是自然法則。自然孕育著奇妙的豐富性,總是提供無盡的可能。我們希望能夠活在一個這樣的文化裡:我們尊重浪女的決定,就像我們尊重一對伴侶歡慶五十週年。(而且,講到這裡,你怎麼知道這對伴侶真的一對一?)
我們正在嶄新領域裡,走著新的路。開放性愛關係沒有既定的文化腳本,我們得自己來。要寫自己的腳本很花力氣,必須很誠實,這是會令人收穫豐富的苦功。你可能會發現適合自己的方式,並且在三年之後改變主意要過另外一種生活——沒關係。腳本是你寫的,選擇是你做的,要改變主意也是你的事。
對浪女的評斷
在你找到自己的道路以前,可能會因為不同流俗而遭逢刻薄的評斷。不用說你也知道,這個世界大體而言並不以浪女為榮,對於喜歡性愛探索的我們,評價也不高。
你可能會發現,有些負面評價來自你自己的內心,你都不知道它們藏得那麼深。我們認為,那些念頭證明主流文化如何積極鼓吹這些觀念,而不能證明任何真實的個人真的是這樣;不能證明你真的是這樣。
「濫交」
就是說我們有太多性伴侶,太享受。我們也常常被說「人盡可夫」,真是氣死人;我們一直都能分辨哪些人是我們的情人啊!
我們不相信什麼叫做「太多的性愛」,除非它指的是某些爽樂聚會裡,性愛選擇的多樣性超出了我們的性能力。我們也不認為這種性道德跟適度、禁慾有什麼關係。金賽有一次將「花痴」定義為「一個做愛做得比你多的人」,而科學家如他,以統計資料佐證他的論點。
做愛做得少比做愛做得多更道德嗎?我們不這麼認為。我們衡量一個好的浪女是否有品,不是依他的伴侶數目多寡而定,而是看他是否尊重愛護他的情人們。
「不道德」
我們的文化也告訴我們,浪女是罪惡的、對別人不在乎、不道德、有毀滅力,總是在尋找下手偷竊的機會──從他的情人身上竊取道德、錢和自尊。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種看法的基礎是將性愛視為一種商品,一枚用以交換其他物品的硬幣——天長地久,兒女成群,或一只婚戒──但如果這枚硬幣交換的是其他的物品,則均屬欺騙或背叛。
我們很少在浪女社群裡看到耶洗別(Jezebel)或卡薩諾瓦(Casanova)這一型的人,也許對小偷來說,偷那種可以自由取用的東西,太不過癮了吧。我們並不擔心伴侶會洗劫我們的性價值,伴侶是我們一同分享快感的人。
「罪惡的」
有些人的道德感是奠基於上帝、教會、父母或文化的認可。他們認為的「好」,就是遵守一個至高無上的力量所訂下的律法。
我們認為,宗教對許多人甚有益處,例如信仰的安慰力量、社群提供的安全感等等。但是如果你認為上帝不喜歡性愛,那就等於認為上帝不喜歡妳。因為這樣的信念,無數人為了他們自然的性慾與性活動,而背負巨大的羞恥。
我們認識一個勤於上教堂的女人,她是個基本教義派。我們比較喜歡她的想法:她說她五歲左右的時候,全家開車出去做一次長程旅行,她裹著一條溫暖的毛毯,就在車後座發現了自慰的快感,因此她下了個結論:她的陰蒂就是上帝愛她的明證。
「病態」
十九世紀晚期,性行為心理的研究開始出現,理查.克拉夫—依賓博士(Richard von Krafft-Ebing)與西格曼.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都提出理論來呼籲大家對浪女多一點容忍。他們指出,浪女並不壞,只是生病了,他們深受變態心理所苦,那不是他們的錯,他們的精神官能症肇因於性慾的扭曲,是他們的父母親在訓練他們大小便的時候造成了此一後果。所以,理論上來說,我們不應該再把浪女綁在木樁上燒死,而應該把他們送進精神病院裡去,讓他們置身於一個禁止一切性慾表達的環境。
六○年代是我們從童年到初成年的時代。那時對於表現出性慾的年輕人,普遍的做法是宣判他們為精神病患,並且將他們監禁作為治療——尤其如果他們是同性戀,或者性別認同與身體性別不同,因而對既有文化規範造成威脅,又或者是那些可能讓自己失去處女身分、破壞自己市場價值的女人。(想想看,喜歡享受很多性愛的女人常被侮辱為「廉價」,那背後的文化假設就是:女人的性是商品,所以,就像所有商品一樣,愈稀少愈值錢——因此一個女人如果廣泛地分享性愛,就拉低了自己的市場價值。)這種事情比你想像的更加普遍。最近我們開始聽到「性上癮者」、「逃避親密關係」、「承諾恐懼症」、「依附疾患」(attachment disorder)等說法。病理化性冒險實在太常見了,它總是在道德戰爭中成為打擊性自由的武器。
所謂「性上癮」實在是一個眾說紛紜的概念:很多人認為,上癮這個字眼並不適合用來討論像性愛這種行為議題。不過用性愛來取代其他需求的滋養——用以緩和焦慮或者挽救奄奄一息的自尊——是個問題,這點倒似乎大家都同意。
只有你自己知道,你的性行為是否已經變成一種強迫症狀,以及你想不想改變這種情形。有些人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確認自己的性吸引力,老是利用性愛來再次得到保證,因為在內心深處,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魅力、有什麼可愛。他可能覺得性愛是自己身上唯一值錢的硬幣,能夠用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得到別人的認可,而實情也有可能真是如此。
有些相信「上癮模式」的團體與治療師會告訴你,除了最保守的性行為之外,其他通通都是錯的、不健康的、是上癮的一種症狀,或是一種病。我們卻要鼓勵妳堅持自己的信念,為自己創造一個支持的環境。有些「十二步驟」團體鼓勵你為自己定義你覺得健康的性生活。如果妳的目標是一對一,那很好,如果妳的目標是不要再於友誼中尋找性愛,或者妳想要重塑任何其他的行為模式,那也很好。我們並不認為戒除性癮就表示妳一定得變成一對一,除非妳真的想一對一。
「隨便,容易」
我們覺得很奇怪,難道「麻煩,難搞」才是一種美德嗎?
關於浪女的迷思
道德浪女所面對的挑戰之一,就是我們的文化老是認為「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一定是對的。我們鼓勵你,面對任何以「大家都知道……」為首的句子,還有「常識告訴我們,……」開頭的句子,請務必抱持著極大的懷疑。這些語詞常常是文化價值系統的路標,他們的信念是反對性愛、以一夫一妻模式為中心,以及相互依賴(codependent)。質疑「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很困難,也令人很困惑,不過我們卻發現這麼做使我們受益良多:質疑是創造一個新典範的第一步,一個或許比較適合妳的新典範。
文化價值系統往往埋藏在文學、法律與原型的極深處,也就是說,以妳的一己之力要去動搖它,可能很困難。但是了解它的第一步當然就是:辨認它。以下就列出一些非常盛行的迷思,我們聽了一輩子以後,終於知道它們都不是真的,而且可能對我們的感情關係與生命造成傷害。
迷思一:長期的一對一關係,是唯一真實的感情關係。
在人類歷史中,長相廝守的一對一關係成為一種理想的典型是相當晚近的事,在靈長類之中只有人類如此。然而長相廝守的一對一關係所能給你的,即使沒有那種關係,也照樣能夠得到。生意夥伴、深刻的牽繫、穩定的親子關係、個人成長以及老年期的照護與陪伴問題,這些都在浪女的能力範圍之內。
相信這個迷思的人可能覺得,如果他們沒有與別人配成互許終身的一對,那就表示他一定有些什麼問題。好比說他寧可維持「個體戶」、或發現自己一次不只愛一個,或者試過一、兩次傳統的感情關係,但都沒有成功……他們不去質疑那個迷思,卻來質疑自己:我不完整嗎?我的另一半在哪裡?這個迷思告訴人們,你不夠好,單單是你自己的話,是不夠好的。這種人通常對於伴侶生活有著不切實際的想像:完美先生、完美小姐或者完美者會自動解決一切問題,填平所有鴻溝,使他們的生命變得完整。
這個迷思有一個分支,就是相信一個人如果真的戀愛了,就會自動喪失對其他人的興趣,也就是說,如果妳對於伴侶之外的人還有性或愛的感覺,表示妳一定不是真的愛你的伴侶。這個迷思長久以來已經毀掉了許多人的快樂,但它不但錯了,而且簡直錯得荒誕:手指上套個婚戒,並不會阻斷通往生殖器的神經啊!
我們要問,如果一對一是唯一可接受的選項、愛情唯一的正確形式,那一對一真的是人們的自由選擇嗎?知情同意權(informed consent)的前提是能動性(agency),如果你以為你沒有其他選擇,那我們認為,你並不能算是有能動性。我們有很多朋友選擇一對一,我們也為他們喝采。但我們社會中有多少人是有意識地做出這樣的決定?
迷思二:浪漫愛是唯一真愛。
看看流行音樂歌詞或經典詩集:我們用來形容浪漫愛情的字眼並不盡然都那麼讓人愉快。「瘋狂地愛」,「愛很痛」,「偏執」,「心碎」……這些描述的都是心理或身體的疾病。
我們文化裡稱之為浪漫愛的這種感覺,似乎是一個混合著肉慾與腎上腺素的大雜燴,間雜綴以不確定性、不安全感,甚至是憤怒與危險。那種脊椎上的涼意,我們認為是激情,但其實那跟一隻貓面臨了一個「戰鬥還是逃走」的情境時,背上汗毛直豎,是一樣的生理現象。
這種愛可能令人戰慄,可能席捲而來,有時候極有趣,但它不是唯一「真實」的愛,對一段持續的關係來說,這種愛也不必然是良好的基礎。
迷思三:性慾是一種毀滅性的力量。
這個迷思可以遠遠地追溯到伊甸園神話,而且將牽出一連串令人發瘋的雙重標準。有些宗教的教義說女人的性慾是邪惡又危險的,它的存在僅只是為了將男人誘入死穴。從維多利亞時代開始,人們就認為,男人無可救藥地性飢渴,永遠虎視眈眈;而女人則應該保持純潔、矜持、沒有性慾,以控制男人、使他們走上文明的道路:也就是說,男人是油門,女人是煞車,我們的看法是,這樣很傷引擎耶。以上這些想法,對我們來說都行不通。
很多人也認為,可恥的性慾,特別是想跟很多人上床的慾望,會摧毀家庭。然而我們懷疑,恐怕為數更多的家庭是毀於通姦所導致的痛苦離婚,而非毀於有品的、妳情我願的開放關係。
我們寧可以開放的心,傾聽自己的慾望,然後再決定要怎麼做。
迷思四:只有在有承諾的關係裡有性行為,才合乎道德。
有句古老的諺語說,男人是為了性才進入關係的,女人則是為了建立關係才願意有性。相信這種鬼話的結果,就是把性當作貨幣,用來交換財務安全感、身體安全感、社會接納、以及其他專屬津貼,限定給那些服從文化指令、成功進入一生一世伴侶關係的人。如果你相信這個迷思,你可能會認為,如果為了有趣、快感與探索而做愛——除了將兩人綁死在一起以外的任何目的——就是不道德,會毀滅社會。
迷思五:愛一個人,就可以控制他的行為。
這種劃地為王的想法,可能是為了讓人們有安全感;但是我們並不認為有什麼人有權利去控制另一個具備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更不認為什麼人有此義務去控制另一個人。被這樣對待的時候我們並不覺得有什麼安全感:它令我們覺得怒火中燒。「哇,她在吃醋呢──她一定真的很在乎我」這種老套,其實是人我界線被極度扭曲的症狀,可能帶來很大的痛苦。
迷思六:嫉妒是無可避免的,而且不可能克服。
嫉妒無疑是我們的文化中非常普遍的一種情緒,因為如此普遍,所以一個不曾有任何嫉妒感的人會被當成怪人,或是在逃避。但是,一個讓某甲爆發強烈嫉妒情緒的情境,對某乙來說卻可能根本是小事一樁。有的人會因為自己的情人輕啜一口別人的可樂而吃醋,有的人卻可以讓情人跟他的朋友遠赴天涯、進行長達一個月的愛情運動,還開心地和他們揮手說拜拜。
有人認為嫉妒是一種極具破壞力的情緒,他們別無選擇,只能屈服於嫉妒。相信這種迷思的人通常也相信,任何非一對一的關係,都應該維持全然秘密、不去取得共識,這樣才能保護那個「被背叛」的伴侶,別讓對方經歷這種極困難的情緒。
相反地,我們發現嫉妒就跟其他任何情緒一樣:它使我們不開心(有時真的非常糟),但並非無法忍受。我們也發現,許多導致嫉妒的「應該」是可以改變的,而改變思考模式常常是個好方法,甚至是個非常療癒的過程。在本書稍後,我們會更詳細地討論嫉妒,以及人們用哪些策略來處理嫉妒。
迷思七:與他人交往會減低原本關係裡的親密程度。
大部分的婚姻諮商師與一些受歡迎的電視心理學家都相信,當一樁快樂的婚姻中某一方有了「外遇」,一定是原本的關係裡有未解決的衝突,或未能滿足的需求。有時候是這樣沒錯,但並不像許多「關係大師」希望我們相信的那樣尋常。這個迷思告訴你,與別人上床是你對你的伴侶做了一件事情,而不是你為你自己做了一件事情;而且那是你對你的伴侶所能做的最壞的事。這個迷思完全不認為開放性愛也可能幫助你們成長,或者有建設性的結果。
把外遇視為一段關係的病徵,是一種殘忍又駑鈍的解釋,因為這會讓那個「被欺騙」的元配──他可能早就有不安全感了──不停地檢討自己有什麼錯。同時,大家則告訴「出軌」的那一方:他只是為了報復元配才「逢場作戲」,他不想要、不需要,甚至根本不喜歡那個新情人。
很多人在主要關係之外有其他性關係,並不是因為主要關係有什麼問題,或者元配有什麼問題。可能純粹是你對元配以外的人,感受到情緒或身體上的吸引,自然地延伸成一段新的關係。也許新關係裡有一種特殊的親密,而元配並不想要這種親密(例如特殊性癖或者去看足球賽),因此這段新關係的出現,反而化解了一個本來無法消弭的衝突。也有可能新的關係滿足了其他的需求──比如說,一種單純的身體關係,不用擔心陷入情感之中,或者可以與異於元配性別的人做愛,或者是元配無法做愛的時候可以跟別人做愛(例如旅途中,或者元配的身體不適等等)。
這些外面的關係並不必然會減低你與伴侶的親密感,除非你讓它產生了影響。我們衷心希望你不會讓它產生影響。
迷思八:愛情戰勝一切。
好萊塢告訴我們:「愛是不要說抱歉」,而我們這些傻瓜就相信這個。這個迷思認為如果你真的愛某人的話,你就永遠不必跟他抬槓、爭執、溝通、協調等等,你什麼也不必做。這也暗示:我們會對所愛的人自動產生慾望,無須為了點燃慾望而做任何努力。相信這個迷思的人可能會發覺,每次必須與情人討論、或者進行一場有風度(有時候並不怎麼有風度)的爭執時,自己就會覺得戀情是失敗的。他們可能也認為,任何不合乎「正常」標準的性行為——從性幻想到按摩棒——都是「假的」,且反映出愛的品質裡一定缺少了某種重要的東西。
一步一步朝向更自由的典範
對浪女而言,這個世界令我們微微的迷惘,你的媽媽、你的牧師、你的配偶與電視告訴你的每件事,可能都是錯的;那麼你要如何找到新的觀念來支持你的新生活呢?放棄舊典範可能會讓你陷於駭人的空虛,讓你腸胃翻攪,好像自由落體。你不需要那些舊的迷思,但你有什麼可以取而代之呢?我們鼓勵你在浪蕩的至樂中尋找你的真理,但萬一你需要一些提點的話,下一章就是我們覺得很有用的一些秘方。